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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復試組織工作,規(guī)范開展調劑工作,全力保障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穩(wěn)、有序進行,按照“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和辦法,根據國家下達招生計劃,審定學校專業(yè)招生計劃及復試錄取原則與辦法,并整體部署學校2023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及學院(單位)負責人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組、督查工作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wèi)組、體檢工作組、突發(fā)事件處理組和輿情處置組。
招生工作組負責執(zhí)行招生政策,組織復試,開展調劑,錄取,組織體檢等工作。負責考生電子檔案下載和審核,錄取數據管理以及錄取通知書發(fā)放。
督查工作組負責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協(xié)調處理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問題。
后勤保障組負責錄取期間的后勤保障、水電供應、落實公共區(qū)域日常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及消毒用品準備等工作。
安全保衛(wèi)組負責錄取期間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體檢工作組負責《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體檢文件解讀,負責在錄取過程中考生體檢結果審定、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處理。
突發(fā)事件處理組負責建立應急管理機制,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快速、妥善、平穩(wěn)的處理各類突發(fā)事件。
輿情處置組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期間校園網新聞發(fā)布及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有序引導輿論,有效預防、減少和消除輿情造成的負面影響,營造良好的研究生復試環(huán)境。
各學院(單位)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各碩士學位點(以下簡稱“學位點”)成立研究生復試小組,負責本學院(單位)相關學位點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具體實施并自覺接受監(jiān)督檢查。各學院(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學位點復試小組名單,報研究生學院備案。
學院(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學位點面試小組成員設置及要求:
學院(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單位)主要領導擔任,設秘書1人,成員若干(根據學位點和招生人數統(tǒng)籌安排),成員中應包含學院(單位)紀檢委員。
學位點復試小組:成員由本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的高級職稱人員組成,人數為5人,組長由本專業(yè)成員擔任,主持該小組的復試工作。另設秘書1人,負責現場記錄、材料整理等工作,不參與評分。小組成員及秘書由辦事公正且無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報考該學科、專業(yè)的人員組成。
二、復試考生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2023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
(二)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總分為國家線下浮20分,單科(=100分)不低于35分(含35分)。
(三)資格審查。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和學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將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研究生學院和學位點所在學院(單位)負責實施。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凡未經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三、調劑要求和程序
(一)調劑考生基本要求
1.符合學校招生章程中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符合以上復試考生基本條件中的(一)、(二)兩條。
3.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yè)與申請調劑到我校的學科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應相同。
5.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含醫(y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
6.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以下考生無法調劑入我校: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
(二)調劑工作程序
1.學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及接收校內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校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學校將于復試前公布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2.調劑系統(tǒng)每次開放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保留所填志愿,等待學校受理反饋意見,也可重新填報其他志愿。因調劑篩選工作量巨大,我校在規(guī)定的鎖定時間內不提供解鎖服務。
四、復試辦法
(一)復試形式
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采取線下現場復試方式。
(二)復試時間
各專業(yè)一志愿考生的復試時間為2023年4月3至4日,具體工作流程安排另行通知。根據錄取結果,再確定并通知調劑考生的復試時間及工作流程安排。請考生務必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招生專欄發(fā)布的內容。
(三)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形式,考生(含一志愿和調劑)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總計劃規(guī)模的120%。一志愿考生達線人數超過150%的專業(yè),按150%的差額比例確定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一志愿達線人數未超過150%的專業(yè),按實際達線人數確定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末位分數相同的考生同時進入復試。
(四)復試板塊構成
專業(yè)綜合面試、綜合素質評價。
(五)復試具體內容、要求
以上各復試板塊在研究生學院統(tǒng)籌協(xié)調下,由學院(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各版塊具體內容和要求:
1.專業(yè)綜合面試
面試內容:現場隨機抽取試題,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和應用技能掌握的程度。設置英語口語交流環(huán)節(jié),考核考生的英語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
面試形式:采取問答、技能考核等形式。
評分方式:面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計分辦法:采用百分制,100分。去掉最和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作為考生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評分記錄等材料交研究生學院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2.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兩部分:
(1)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由研究生學院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內容。學校委托考生目前所就讀的學校、工作單位或者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忌鷳谝?guī)定時間提交相關的政審材料。思想政治表現考核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不記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綜合素質考核:主要根據考生在專業(yè)綜合面試過程中,語言表達、舉止禮儀、回答問題思路與反應等方面的綜合評價,由面試小組在專業(yè)綜合面試時同時開展,現場獨立評分。計分辦法同專業(yè)綜合面試,為100分。
(六)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專業(yè)綜合面試×70%+綜合素質評價×30%。
各學院(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結束當天須及時整理復試成績報送研究生學院。
(七)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zhí)行,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體檢,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擬錄取基本原則
(一)復試合格標準
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即為復試合格:
1.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思想政治表現審查符合要求;
2.復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
3.體檢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
(二)錄取總成績計算
對于復試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錄取總成績進行排序,考生錄取總成績計算辦法: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
(三)錄取原則
1.按照考生錄取總成績分專業(yè)排序(分研究方向招生的專業(yè)按照研究方向排序),從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2.在確保完成學校研究生招生總計劃的前提下,嚴格按照《皖南醫(yī)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表》執(zhí)行,對不能完成錄取計劃的專業(yè),將剩余計劃調至其它生源好、學科發(fā)展好的專業(yè),學術學位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yè)學位,但專業(yè)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學位。
3.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將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轉到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四)信息公開原則
加強信息公開和監(jiān)督,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在學校研究生學院網站上開設招生專欄,對學校錄取辦法、招生計劃安排及調整、復試考生信息、擬錄取信息等應公開的招生信息,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嚴格按照規(guī)范標準,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做好對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擬錄取名單的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學校公布紀委辦公室及研究生學院的聯系方式,接受社會監(jiān)督,保證考生舉報和申訴渠道暢通。復試錄取的各項信息,將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及時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教育部審核備案,并及時對外公開。
六、其它
(一)在研究生招生錄取期間,各研究生招生相關部門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統(tǒng)一領導下,應積極配合,共同完成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復試工作主要在各學院(單位)層面組織實施,復試小組作為復試方案的執(zhí)行者,直接決定選拔效果。各學院(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復試小組的遴選培訓,要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導師參與復試工作;使科學選拔理念成為導師群體的共識,要幫助導師了解國家政策和學校規(guī)定,掌握人才選拔的方法和技巧,使導師在復試中能夠相互配合、有的放矢,提高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要加強對學院(單位)工作布置,不斷提高復試組織管理水平,營造良好的復試環(huán)境和氛圍。
(三)考生經統(tǒng)一復試被我校錄取后,學校將另行安排導師和學生雙向選擇確定學生的帶教導師。
(四)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包括證件復查、檔案復查、資格復查等。對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合格的考生,學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并進行學籍注冊。
(五)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應全面簽訂責任書,嚴格自律、認真負責,自覺遵守國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廳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須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六)研究生招生是一項政策性強的重要工作,必須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要科學合理、規(guī)范管理,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參與復試的人員和負責錄取工作的管理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完成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所有參與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工作人員要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維護錄取公平、公正。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對研究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督查,并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復試資格,不予錄取,若在錄取后被發(fā)現,將取消入學資格或開除學籍,同時對照其它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
七、本《方案》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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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醫(yī)考2024年西綜課程上岸規(guī)劃方案.pdf
2015年西醫(yī)考研試題(考生回憶)(昭昭醫(yī)考最新整理).pdf
2016年西醫(yī)考研試題(考生回憶)(昭昭醫(yī)考最新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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